一名摄影师阿武邀约女大生小美(均为化名)赴花莲外拍,深夜潜入房间,趁她熟睡时再喂有FM2的矿泉水,性侵得逞,法院判处阿武需赔偿40万元,处8年10月徒刑。 小美惊醒後报警,并表示当时「有喝到1种甜甜的、水的东西,有喝进口内,但身体是麻痹的状态,眼睛睁不太开,有感觉到下体部位被侵入」,小武却声称自己意外发现2间房门可以拉开,看到小美貌美且无反应,趁机伸出狼爪,但否认有喂小美服用FM2。 不过警方在事发现场扣有含有FM2之矿泉水1瓶,小美嘴唇、体内也检验出FM2代谢物及阿武的DNA。 法院审理,阿武为满足私慾,造成小美身心重创,恶性非轻,阿武虽有意与小美和解,不过却只坦承部分犯行,加上FM2为第三级毒品,经审酌阿武被判赔40万等情,处8年10月徒刑;二审仍判处8年10月徒刑,全案还可上诉。
2025年,北京。 老张是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,五十多岁,每天穿梭在北京的大街小巷。他有个儿子,叫小张,在东部战区当兵。 这天晚上,老张收车回家,电视里正播着新闻—— “台湾当局拒绝和平统一,顽固推行‘台独’分裂路线……” 老张叹了口气,拿起手机,犹豫了一会儿,还是拨通了儿子的电话。 “爸?”小张的声音有些疲惫。 “儿子,新闻上说的是真的吗?真要打了?”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。 “嗯,命令已经下来了。” 老张握紧手机,喉咙发紧:“……会死人吗?”...